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夏桑菊颗粒
汉语拼音:Xiasangju Keli
【成份】夏枯草、野菊花、桑叶。辅料为蔗糖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,除湿痹,解疮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,疔疮肿毒等症,并可作清凉饮料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10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0~20克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6、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、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包装】聚酯/镀铝聚酯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(袋), 10克/袋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一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2021420
【生产企业 】
企业名称: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
邮政编码:443002
电话号码:(0717)6272141 (0717)6271824
传真号码:(0717)6272162
网 址:http://www.minkang.com.cn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注彩盒上应含有以上全部文字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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